问需于企送法上门 共建法治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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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11-20     浏览量:470

    11月19日下午,武汉市口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黄文利带领民二庭庭长杨莉、副庭长曹昌健等一行,走进武汉市市政工程机械化施工有限公司,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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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会议室里,公司副总经理江哲义代表公司对黄文利一行表示了热烈欢迎,并向与会的法干警介绍了公司的基本情况。之后,曹昌健以“建设工程施工案件纠纷的理解”为题,结合个人办理相关案件的感受,从建设工程合同案件的特点入手,重点介绍了如何确保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建设工程的管理与竣工验收,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侵权责任以及公司可能涉及到的劳动争议等常见法律问题。

    为了做好当天的送法服务,口法院多次与公司的法务进行沟通,对企业的法律需求进行了充分了解,确保提高课程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做到精准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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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课结束后,随着交流讨论环节的到来,会场的氛围也逐渐热闹了起来。前来参加会议的公司员工也纷纷将自己平时工作中遇到过的一些法律问题向法官咨询求教。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与一般的合同纠纷在遵循合同相对性原则方面会有什么区别么?”

    “什么样的情形会导致合同无效呢?如何理解借用资质、工程分包以及收取管理费这些问题?”

    “建设工程项目的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后,受害方提出要求由工程施工方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对方有重大过错,施工方是否可以免责呢?”

    面对大家的提问黄文利、杨莉和曹昌健都一一予以了解答。

    会议最后,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熊国华进行了总结。他再次对口法院开展的送法进企业活动表示感谢。熊国华表示,口法院结合自身的司法实践开展普法宣讲,对企业依法管理和守法经营具有很大的启发作用,既帮助企业规避可能发生的经营风险和损失,助力企业发展行稳致远,同时也促进企业职工学法守法用法,用法律规范工作、生活和言行,在建设法治企业的道路上取得更大进步。

黄文利表示,通过当天的宣讲活动,看到公司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以及法治规范化管理上有长足的进步,感到非常欣慰。十九届五中全会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被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人民法院在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司法保护职能,坚持循法而行,依法而治。对法院来说,能够有机会倾听一线企业的心声,了解企业的司法需求,是法院进一步提升司法能力的有效途径。她希望企业能够更多地支持和监督法院工作,通过院企携手合作,共建法治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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