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是哪位报的警?”
“是我是我,有一帮不明身份的人要强行拉走我们公司的东西……”
“两位警官你们好,我们是硚口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今天来这里是对一起执行案件开展强制腾退行动,这是我们的证件。”
近日,硚口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联合法警大队出动30余名干警分乘6台车辆来到位于武汉光谷的一处办公场所开展腾退行动。
上午9:00,承办法官一行到达后,向在场的案外公司——仁信公司(化名)工作人员讲明了来意,便着手组织人员开始清点物品,不料刚刚将第一批整理好的物品装车运走,现场却来了两位“110”民警。原来是仁信公司的工作人员见到前来执行腾退的法院干警,为了阻碍执行,竟然拨打了报警电话,向警察寻求“帮助”。
前来处置警情的两位民警到达现场后看到身着法院制服的工作人员,心中也很疑惑,在核对了法院工作人员身份并了解了事情的真实情况后,对报警人进行了训诫,严肃批评了他们的报警行为,告诫他们作为守法公民应该配合法院工作。
借此时机,承办法官再一次向仁信公司代表释法说理,告诉他配合法院的腾退工作才是减少自身损失的最好选择。最终,仁信公司代表和迟迟才现身的被执行人商议后表示,同意配合法院工作,自行搬走房屋内的物品。
案情回顾
此次腾退行动源自一桩8年前的借贷纠纷,在这起案件中,原告方在起诉伊始就申请要求对被告的财产进行保全,法院依法查封了被告名下位于光谷国际中心写字楼14层的三间共347.31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原被告双方的借贷纠纷经过一审、二审和再审,最终于2019年法院确定,被告应偿还原告300余万元本金及利息。
案件到了执行阶段,承办法官先期对被执行人的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进行了处置,在不足以抵付全部欠款的情况下,遂依法对三间办公用房启动了评估拍卖程序,但该房屋经过两次降价拍卖均流拍,经申请执行人同意,拟将三间办公房采取以物抵债的方式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在执行期间,经承办法官走访调查才了解到,该办公场所现由仁信公司租赁用于办公。被执行人称,自己早在2014年就已经将该办公房屋租给了仁信公司,双方签订了为期20年的租赁合同。鉴于被执行人在案件执行前期没有主动提供房屋已经租赁的相关情况,房屋按时交付于申请执行人遇到了阻碍。为了顺利推进案件执行,承办法官在报请部门领导研究后,决定采取强制腾退方式,确保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如期兑现。
腾退当天,武汉城区气温最高达36摄氏度,即使在室内作业也十分闷热,再加上该办公场所内物品较多,不乏价格不菲的红木家具等贵重物品,到了晚上18:30,在法院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经过一天的梳理清点、登记造册、搬运归置,涉案房屋才最终腾退完毕,顺利交付到申请执行人手中。申请执行人对法院干警连连道谢:“没想到法院强制执行手段这么有力度,让被执行人和案外人自行处理了房屋内的物品,我不仅顺利拿到了房子,还不用自己花钱租赁物品的保管场地和运输车辆,省下了一笔不少的费用,感谢法院尽心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