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审判执行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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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1-31     浏览量:775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保证正常诉讼秩序,根据武汉市疫情防控“一级响应”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审判执行工作事宜调整公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我院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室以及审判区域暂时关闭。已经排期(含公告)的开庭、调查、调解、质证等诉讼活动和来访接待等诉讼服务一律暂停。具体变更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二、按照武汉市疫情防控统一安排,正式上班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需要调解的,可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网上调解(http://tiaojie.court.gov.cn/);需要立案的,可通过武汉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www.wuhancourt.gov.cn)或湖北移动微法院(手机添加微信小程序)办理网上立案,或通过邮寄立案,将立案材料邮寄至我院(邮寄地址:武汉市口区古田四路189号口法院立案庭,邮件封皮注明“立案材料”)。非武汉本地当事人也可到当地法院办理跨域立案。

三、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办理诉讼证据等材料递交、来信来访等事项,请通过电话、邮寄等方式办理。

四、由此引起的诉讼时效期间计算和审理期限计算等相关问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为最大限度确保诉讼工作有序开展,我院尽可能采取移动微法院、短信、电话等电子方式开展线上诉讼活动。如我院安排网上调解、网上开庭、电子送达及其他线上诉讼活动的,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请予以配合。

六、如需咨询相关法律事宜,请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我院将全力做好接听解答工作。

因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的诉讼活动和办理诉讼事务不便,请予谅解。

  

特此公告。

 

 

                                   武汉市口区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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