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部反映人民法院如何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电视连续剧在中央电视台八套电视剧频道晚上黄金档热播,小编观看了几集后,发觉其中有的桥段竟然与自己所在的法院似曾相识,忍不住也要“吐槽”一番!
在电视剧的第17集中,被执行人刘建因为开车将申请执行人撞伤致残。根据法院判决,刘建需要承担给付申请执行人四万多元的赔偿款责任。由于刘建本人也在车祸中受伤需要治疗,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虽然他本人承诺会履行给予申请执行人赔偿的责任,但是一直没有得到履行。
片中,法院执行法官带领申请执行人来到了刘建家中,看着刘建家中家徒四壁的场景,法官与申请执行人都感到了深深的无奈。此时,刘建的儿子来到申请执行人面前,恳求申请执行人原谅自己的父母,并表示父债子偿,自己长大后一定会代替自己的父母还债。
走出刘建家,申请执行人向法官表示,考虑到刘建确实没有履行执行义务的能力,自己作为一名老师,也不希望看到小朋友从小就为了偿还债务而失学,因此放弃了追索债务的权利。
最终,执行法官通过向法院申请司法援助,帮助申请执行人解了燃眉之急。
电视剧看到这里,小编想起了几天前发生在硚口区人民法院里面一个相似的情况。
前几天的一个晚上,硚口法院执行局通过晚上开展的“雷霆行动”,带回了一名被执行人。在此案中,被执行人的儿子小王在学校与同学嬉戏过程中,不慎致对方受伤并构成了十级伤残。为此,硚口法院判决小王的监护人,也就是本案的被执行人赔偿其同学各项损失6.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原告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但是小王家的生活十分困难。法官对小王家庭进行了走访,发现小王一家四口租住在一间不到20平米的出租棚屋里。小王的父亲曾经出过车祸,腰部受伤,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小王的事情发生后,小王的父亲在外地帮人看门攒钱还债,小王的母亲则在家负责照顾看管小王和他的弟弟,每天早上一大早还要到附近的一家早点摊帮忙做小工赚点钱补贴家用,家庭收入低微,连保障两个孩子上学都很困难,别提履行判决义务了。
在执行法官准备对小王母亲实施强制措施的过程中,周边的邻居都纷纷向法官求情,表示小王一家生活不易,希望法官能够充分考虑实际的情况。
在法院执行局的会议室里,面对法官的询问,小王的母亲向法官哭诉了家庭的困境,并且一再表示,并不是自己不愿意履行法院要求的赔偿义务,而是目前的家庭情况确实承担不起。考虑到其独自带领两个小孩生活,不满足司法拘留的条件,同时也是为了体现法院人性化执行的特点,决定暂不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鉴于被申请执行人的经济能力确实不足以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决定待其具备执行条件时再予以执行。此外,法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帮助原告一方申请一定数额的司法救助款,以解燃眉之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五款的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在本案中,王某的父母就属于这种情况。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的规定,当事人属于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
有时候现实或许是冷冰冰的,但是法律却是有温度的。
(文中电视剧视频截图来源:爱奇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