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副主席甄砚视察我院“家事审判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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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4-24     浏览量:1725


  2012年5月9日上午,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甄砚在湖北省妇联主席肖菊华,武汉市政协副主席江中联、武汉市妇联主席陈光菊等领导的陪同下,来到口区法院仁寿法庭考察“家事审判法庭”,深入了解区法院与区妇联联合开展的婚姻家庭案件委托和协助调解工作,区委书记王太晖全程陪同视察。

  甄主席一行首先在法庭调解室询问了驻法庭人民调解员的到岗情况及调解成功率,获悉在人民调解员的调解下,许多当事人接受诉外调解,通过沟通解决婚姻家庭纠纷时,甄主席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随后,甄主席参观了和谐温馨的调解室,观看了我院统筹主导各种社会力量,区妇联紧密协作开展婚姻家庭案件诉调对接工作成果的展示:一是建立绿色维权通道。对涉及妇女权益的离婚、赡养、抚养、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劳动争议等案件严格执行“三优先”的原则,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依法保障妇女平等的财产权、继承权、抚养权以及获得赔偿的权利,提高维权服务效率。二是探索多元维权机制。与区妇联等部门建立婚姻家庭案件委托和协助调解机制,借助区司法局和区妇联的调解资源,建立健全区、街、社区(村)三级调解工作网络,大力推行委托调解、协助调解和判后回访调解,化解家庭纠纷。三是优化维权社会环境。健全“思想引导、法律辅导、心理疏导”三位一体的维权格局,做到普法到家、维权到位。“家事审判法庭”工作开展以来,我院与区妇联大胆探索,加强协作,整合资源,规范运作,按照边推进、边总结、边完善、边提高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效果明显。

  听完汇报后,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军向甄主席详尽介绍了“家事审判法庭”的发展历程、受案范围和审判效果,特别强调:在家事纠纷化解和妇女维权方面,法院立足职能,与区妇联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取得了显著成效。甄主席饶有兴致地翻阅了“家事审判法庭”的相关工作台账、照片和家事案件诉调对接的资料,并不停点头赞许。随后,甄主席看望了全省法院系统“调解能手”、“武汉市十大公正爱民好法官”、“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张芹法官,关切地询问了张法官在处理家庭暴力案件中如何做好妇女维权工作,并对家事法庭的法官们表达了亲切的慰问。

  临行时,甄主席对我院家事审判法庭取得的荣誉和成果予以高度评价,充分肯定了我院与区妇联协作联动,共同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深度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作用,她勉励区法院通过“家事审判法庭”这一专业审判平台,不断探索、深入开展妇女维权特色工作。

  区委书记王太晖鼓励区法院、区妇联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工作,在喜迎十八大中再创新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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