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孩子的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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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30     浏览量:3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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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7日上午11点多,外出办完事准备返回法院途中的执行局法官陶林、徐文娟突然接到了院里审判庭一位法官的电话。在电话里,她们得知,同事承办的一起案件已经调解结案并得到履行,案件的被告人某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希望法院能够及时解封之前被法院冻结的两个银行账户。陶林告诉审判庭的同事,由于本周内的工作日程已经排满,而解封的银行在距离武汉一百多公里的外地,会在下周安排时间去银行解封。

    刚放下电话不久,陶林的电话又响了起来,虽然还是同事的电话,可是这回里面传出的却是企业法人代表的声音。他恳求法院能够及早解封企业的账户,问及原因,原来这两个账户里有着企业为所辖施工队里全体民工发放工资的380余万元资金。目前正值月底并且还赶上了开学季,很多民工都等着领到工资后回去给孩子交学费。之前已经有部分民工得知企业账户因诉讼而被法院查封导致发不出工资的消息,特别是有些需要钱为子女交高中、大学学费的民工情绪比较激动,多次找施工队、企业领导表达了急迫心情和不满情绪。了解了事情原委后,陶林留下了企业法人代表的电话,告诉让他等消息。

    在车上,陶林把情况跟徐文娟和法警王友元通报了一下,大家在车上一合计,觉得孩子上学是大事,不能因为交不上学费而耽误入学,于是大家决定改变工作日程,利用当天中午的时间赶往企业所在地的银行,办理解封手续。

    下午两点,经过1个多小时的奔波,陶林一行来到了企业所在地,大家在路边随便买了点面包充饥,就赶紧来到了第一家银行办理解封手续……

    下午三点半钟,两家银行的解封手续都已经办完了,陶林拨通了企业法人代表的电话,告诉他法院已经依法解除了对企业银行账户的查封冻结。企业法人代表听到这个消息后,代表企业和全体员工在电话里对口法院执行法官的做法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表示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一定会吸取此次诉讼的教训,认真做到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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