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基础 创新机制 硚口法院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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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3-11     浏览量:1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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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口法院坚持把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作为接受群众监督、推进司法公开、确保公正司法的有效途径,不断探索、创新陪审员选任、管理和使用方法。2015年,该院94名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1020件2080人次,在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保证司法廉洁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人民法院报》连续两年刊发该院的经验做法。

一、加强陪审队伍建设,保障人民陪审员公正履职

(一)把好选任关,扩大参审范围。围绕贯彻最高法院提出的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要求,该院组建了陪审员工作领导小组,不断规范选任程序,并通过武汉晚报“周二之约”栏目和“周二之约”微信公众号向辖区群众开展遴选宣传。经过近两年的努力,该院陪审员从66人增加至94人,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83人(包括研究生11人);27岁至50岁的61人;从事民调、保卫、街道、教育工作的人员占62%。陪审员队伍呈现出素质高、结构优、覆盖广的特点,为陪审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把好培训关,提高履职能力。一方面,抓好陪审员岗前集中培训。组织封闭式培训会,设置法律基础知识、职业道德、法庭规则、司法礼仪、调解技巧等多个专题,帮助陪审员明确陪审职责、掌握基本技能。另一方面,组织陪审员观摩庭审,定期与法官进行交流,向陪审员开放院内图书室,为其购买法律书籍、订阅《人民法院报》,使人民陪审员及时了解审判工作动态和前沿信息,为其持续学习创造良好条件。

(三)把好保障关,优化工作环境。积极争取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对陪审工作的支持,将所需经费纳入正常预算,财政部门每年拨付陪审员工作专款。在院内设置专门的陪审员办公、休息场所,配备电脑网络系统,为陪审员履职提供有效物质保障。

二、规范管理,确保人民陪审员工作有序开展

(一)工作机构专门化。该院确定由政治处负责陪审员管理工作,并明确一名专职人员。建立陪审员个人业绩档案和廉政档案,定期统计、分析陪审工作数据,做到动态跟踪、科学管理。

(二)履职使用规范化。建立陪审员信息库,配置随机抽取系统。结合审判需要,将陪审员划分为四个工作组,在兼顾行业背景、居住区域以及陪审案件类型的基础上,实现“随机抽取”与“分类管理”的有机结合,杜绝“长期驻庭”和“编外法官”现象发生。

(三)考核评价体系化。制定《人民陪审员考核管理办法》,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方式,综合陪审员日常的陪审技能、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审判纪律等方面的表现,对陪审员进行定期考核。对表现突出的陪审员给予适当奖励,对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形依法依规及时处置,督促陪审员正确履行职责。

三、优化职能,激发人民陪审员的内在活力

(一)完善参审机制,增加案件审理透明度。该院要求:法官庭审前应向陪审员通报案情、提供案卷,鼓励陪审员参与庭前调解;开庭审理时,应给陪审员提供发言、发问的机会,协助法官查明事实;评议案件时,鼓励陪审员发表评议意见,集思广益;对合议达不成一致的,及时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

(二)切实发挥陪审员的专业作用,提升审判质量。针对金融、房地产、医疗纠纷等专业性较强的案件,设立人民陪审员专家名册,按专业领域和特长进行分类,根据具体案情,选任专家型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帮助法官正确认知专业事实、丰富法律思维。

(三)切实发挥陪审员的调解作用,促进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注意发挥陪审员社会阅历丰富、熟知社情民意、善做群众工作的优势,协助法官做好庭前调解、庭中疏导、判后释疑等工作,如该院选任工会、社区调解员担任陪审员,邀请其参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劳动争议、继承、侵权等民事纠纷的化解,使相关案件调撤率达到70%,取得了较好的办案效果。

(四)积极拓展陪审职能和范围。依托陪审工作的良好平台,将陪审制度创新与法院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一是将陪审员工作引入导诉工作中,陪审员与法官共同担任诉讼引导员,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信息查询、办事指引等服务,创建便民、高效的诉讼服务通道。二是打造了一支以妇联干部为主的陪审小分队,全面参与家事法庭(该院仁寿法庭)的审判、调解与维权工作。聘请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陪审员为遭遇婚姻困境的当事人提供心理咨询,通过“专业审判、多元调解、陪审助力”相结合的方法,将仁寿法庭打造成全省法院叫得响的“家事审判”品牌。三是充分发挥陪审员的监督作用。开展面向陪审员的“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陪审员参与案件评查、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为陪审员监督司法提供广阔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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